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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分手后,以借贷案由起诉要求返回,驳回原告诉请
发布时间:2023-06-17 点击:650
恋爱期间分手后,以借贷案由起诉要求返回,驳回原告诉请
2022年,原告与被告恋爱期间,先后想被告(女方)各类转款购物30多万元人民币。双方分手后,2022年10月以借贷案由起诉被告(女方)要求女方归还期间给予女方的款项30多万元。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陈群律师接受被告(女方)委托,担任被告代理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判决,继续上诉到二审。上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感悟:
恋爱期间的转款行为到底是借贷还是赠送女方,因结合证据来确定,特别是往来的聊天记录。
为此,遇到这类案件要起诉,或已经被人起诉要应诉,应先充分咨询律师,做好相关证据的固定和收集。因为恋爱期间的钱财往来确实是有各种因素在内。
宁波律师 陈群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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