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每月620元 企业:招聘广告是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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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每月620元 企业:招聘广告是笔误

发布时间:2009-12-20  点击:4595

      实习期每月620元 企业:招聘广告是笔误

              宁波晚报记者报道陈群律师发表的观点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大学有三名应届毕业生被宁波市一家进出口公司招去当实习生,按照该公司在宁波大学就业网站发布的信息,实习期工资为每月620元,并写明所有员工均享受免费午餐。可两个月后,却被告知实习期只有午餐补助,每天10元,网站发布的620元工资是财务笔误所致。

  今年10月12日,宁波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出现了一则信息,内容是宁波市新海龙进出口有限公司招聘员工,待遇是实习期620元每月,试用期专科900元每月,本科1100元每月,所有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外地员工提供住宿。

  张明、赵立、李强等三名宁波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对此很感兴趣,通过了面试后,三人在10月份先后到该进出口公司实习,岗位是业务员,每天打电话跟客户联系工作。赵立由于所学专业年底课时较多,有时候需要请假,张明却是正常上班的。张明告诉记者,为了按时上下班,他要起大早赶公交车,因为离学校远,午饭也是在外面吃的。虽然知道工资不高,可能还要自己贴钱,但是为了工作,张明还是坚持了下来。

  同事们告诉张明,每月12日前后是发工资的日子。因为是新人,第一个12日到来时,张明等人觉得才工作十几天,没发工资也正常,所以没去问工资的事。到了12月11日,张明等人发现单位还没有给自己发工资的意思,于是找到了该公司的李经理询问工资的事,李经理的回答让他们感到很受伤。

  张明告诉记者,李经理对他们说,实习是没有工资的,招聘广告上是财务写错了。“李经理当时很生气,说这点小钱还跑到经理办公室来问。又说,这(不发工资)其实是一种磨练,是对我们的心态的考验。”张明说,当时的感觉就是被骗了,于是他在当天下午提出了辞职,财务给他发了220元,说是午餐补助。赵立和李强昨天也提出了辞职,他们到公司前后已有两个月了,公司分别给了他们190元和200元的午餐补助。

  昨天上午,记者在宁波大学就业信息网上找到了这条信息,题为招聘10届外销员实习生。确实如张明所说,信息里清楚地注明了实习期工资每月620元。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昨天联系了李经理。他告诉记者,当时是为了能让员工尽早进入角色,才决定让在校生到单位实习的,至于招聘信息里写了实习生月工资620元是财务弄错了,实习生本就没有工资,只有午餐补助。李经理表示,他已经通知财务去修改招聘广告,但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改过来。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的周女士告诉记者,实习和试用是有区别的,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学校介绍、本人自找或其他途径进入单位工作实习。实习是学校教育的延伸,有无报酬应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浙江时光律师事务所的陈群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上如果注明支付实习生报酬,就应该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至于用人单位说是财务的笔误,那是用人单位内部的事情,支付酬劳的责任仍应履行。

    宁波晚报记者 孔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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