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陈群律师接受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圆满解决 收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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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陈群律师接受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圆满解决 收回货款

发布时间:2009-10-17  点击:4974

                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群律师风险代理成功案例


委托人:宁波海曙某物资经营公司

代理人:浙江时光律师事务所  陈群律师


案件经过:


     2009年9月中下旬,委托人(公司老板)通过网络即本网站找到陈群律师,要求委托陈群律师作为代理人帮其收回货款,但考虑到案件证据不是很充分,委托人对案件能否胜诉没有什么信心。

     通过陈群律师与委托人细谈了解到如下案件事实经过:原告是一个物资经营公司长期向被告(被告是一个中国大公司在宁波的分公司,做工程项目)供应螺钢等每年达几百万,到08年初因为某些原因业务没有继续,但还欠尾款12万8千元。

     从08年初委托人一直到起诉前找买房要货款,委托人一直未能要到。眼看2年时间就要到了,委托人很着急,所以通过网络找到陈群律师:

     陈群律师审查了委托人的证据,仅有合同几份,每份合同的盖章都是不同的项目或分公司(但实际受货为一个地方)。买方主体十分混乱。而且合同约定的为仲裁,宁波这边只是分公司或项目部。因此,该案法院无法受理,应是仲裁委仲裁。

     再无其他证据证明,买方还欠卖方货款。

     面对这样不充分的证据,如果就凭一个合同,提请仲裁,如对方否认还欠款的话,肯定要败诉的,委托人提出要进行风险代理即:官司打赢了,根据打赢的金额的比例支付律师费。

     陈群律师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签订好委托合同后,在委托人的配合下,运用律师特有的法律智慧,把能证明欠款及金额的证据收集到(具体如何收集,这是办案律师运用法律智慧技能,属于商业秘密不具体讲述)。

    经过一翻准备后,于2009年9月26日将案件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要求支付货款128000元及其利息13000元,该案于当日被受理。

    国庆后,被申请人(法院叫被告)收到了仲裁申请书,看到了和仲裁申请书一并提交的证据没有办法,主动电话打给买方和解。提出支付14万元(其中包含支付的利息),买方撤诉。

    2009年10月中委托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到卖方地收起了货款。委托人随后撤回仲裁,本案完美结束。


案件评论:

     对于证据缺少的案件,如果盲目起诉,对方又委托律师的话,诉讼下去非常被动,肯定要败诉,因此在诉讼前,通过律师运用律师智慧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去收集证据。而这些收集证据的特有技能和智慧不是每个律师都具备的。陈群律师在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和在诉讼中运用这样证据方面就有十分丰富的经验。

    陈群律师特长之一就是善于办理那些证据不是很充分的经济纠纷(货款纠纷)案件。根据委托的请求和案情,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即打赢官司后,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没有打赢官司,不收任何律师费。


   委托电话:138 1988 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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