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公司限制某项服务设定的使用期限限制是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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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公司限制某项服务设定的使用期限限制是违约行为

发布时间:2012-11-10  点击:4214

       移动公司限制某项服务设定的使用期限限制是违约行为

    

日前刘某诉移动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案件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判决已经生效。该判决认为: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想消费者提供有关服务的真实信息。如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某项服务业务存在限制条件,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向消费者明确告知以便消费者进行选择。电信服务者没有告知该限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又以该项服务超过有效期限为由限制或者停止对消费者的服务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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