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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群律师辩护的信用卡诈骗案今天开庭
发布时间:2012-10-15 点击:2949
陈群律师辩护的信用卡诈骗案今天开庭
刘某,系四川人,2008年在保险公司工作,在工作中捡到被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因家里父亲生病需要钱治疗。而自己是外出打工,信用卡额度不高。因此冒用他人身份证去银行开办多张信用卡。先后透支或套现的方式诈骗金额近8万元。
日前,家属委托宁波律师陈群办理辩护,经辩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5年(最轻就为5年)。
根据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超出5万元以上,判处5年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