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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的最高境界: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发布时间:2009-03-14 点击:4651
打官司难,打赢官司更难,使当事双方心服口服难上加难!
做律师的,没有希望自己打输官司的,都希望能打赢官司,做个常胜将军。但是,“律坛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三五天”。
孙子云:“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也就是说,不用打仗,就能使敌人归降,这是用兵打仗的最高境界。笔者认为,把官司打赢,使客户满意,不是做律师的最高境界。如果律师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不用诉讼而解决当事双方之讼争,化解当事双方之矛盾,使当事双方重归于好、加强合作,则是做律师之最高境界。
古人云:“一代官司三代仇”。
律师作为法律人,不能轻言诉讼,更不能挑词架讼。律师应在诉前做当事双方的工作,讲明厉害关系,以诚相待,不厌其烦,促使当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岂不快哉?
退一万步讲,如果所有的工作都做了,但是还要对簿公堂,律师就应客户、全面、细致、冷静地分析案情,既做好胜诉的准备,更应做好败诉的打算。对客户不应拍胸脯、打包票,充分预见法律风险,用心与客户交流,一心为客户着想。
赢要知道为什么赢了?赢在了哪儿?
输要知道为什么输了?输在了哪儿?
律师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在利益的博弈中,在犀利的舌战中,律师的底气从哪里来?--来自客户的充分信任,来自对法律的绝对信仰!只有胸怀坦荡,才能无所畏惧;只有竭尽全力,才能无愧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