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犯盗窃罪,经宁波刑事律师陈群辩护少判8年

详细内容

被告人犯盗窃罪,经宁波刑事律师陈群辩护少判8年

发布时间:2012-09-29  点击:3245

           被告人犯盗窃罪,经宁波刑事律师陈群辩护少判8年

   

     被告人姜某(安徽人,从事电焊工作),因涉嫌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约为40多万,被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刑事拘留。

     为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被告人姜某妻子,委托了知名的宁波刑事律师陈群担任其丈夫的辩护律师。

     经镇海检察院审查起诉认定被告人伙同其他5人在去年春节期间共同盗窃某工厂轴承,经鉴定为41万元人民币。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盗窃数额属于特别巨大,依法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根据现在的司法审判,盗窃数额在40万元左右,赃物没有被追回,受害人的损失没有得到赔偿的情况下,一般量刑在13-14年左右。

    宁波刑事律师陈群专门致力于宁波刑事案件的辩护。在接受被告人姜某家属的委托后,认真审查阅读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姜某,在法庭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盗窃数额为40多万元的证据不充分,被告人盗窃数额应就低认定,被告人盗窃数额应认定为6万到7万之间。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在认真提请了陈群律师辩护意见后,经多次开庭,充分采纳了宁波刑事律师陈群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的人盗窃数额为6万6千元,2012年9月29日下午,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应为陈群律师的辩护,让被告人至少少做了8年牢。该判决结果,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属十分满意,对陈群律师的辩护水平和能力以及所取得的效果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肯定。

 

    据悉,陈群律师今年辩护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得到轻判,所办案件的提出的辩护意见均得到司法机关采纳。

 

 

 

分享到:

联系方式 CONTACT US

陈律师电话:138 1988 4800 (手机-微信,同号)

专业律师团队,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用我们的专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邮件:Lawyer0574@126.com

地址:宁波市火车南站·北广场旁 ·维也纳酒店(火车站店)内7楼

浙ICP备09015095号 

请扫二维码
加陈群律师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