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福建开庭,陈群律师为委托人顺利收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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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福建开庭,陈群律师为委托人顺利收回货款

发布时间:2012-09-15  点击:3272

   

     2012年9月10日,宁波律师事务所陈群律师赴福建宁德市某法院为顾问单位诉请追索货款,在起诉前近二年时间内委托人多次索要货款无果,浪费了大量的差旅费等。委托人已经准备放弃这笔货款。经陈群律师了解情况后,主动要求代理该案起诉致法院,并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了被告的相关银行账号,迫使被告同意支付货款,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将几十万的货款如期收回,减少了委托人的损失。

    该案的成功,使得委托人对于其他应收账款的收取树立了信心,并将其他剩余的账款的收取,全部委托宁波律师事务所--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陈群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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