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重伤),经辩护获判缓刑

详细内容

故意伤害罪(重伤),经辩护获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1-08-09  点击:6216

    2011年初,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在马路上行走发生纠纷,导致被告人用刀将被害人刺成重伤,经鉴定为重伤,案件发生后,被告人逃走,2011年4月在某高速路被抓获。

    被告人刘某家属委托了陈群律师,陈群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庭审前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在开庭过程中,在陈群律师的辩护下,陈群律师提出本案的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被告人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罪行,已经当庭认罪,并赔偿了受害人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建议法院对其适用缓刑。2011年7月鄞州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经过认真评议案件,并保有关领导同意,全部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辩护成功之处:

   外地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一般很难判缓刑,特别是本案中被害人又是重伤,而且被告人是逃犯被抓回来的。

   但本案件中,律师通过案件材料的分析,注意到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有过错,也就是因为被害人过程导致案件的发生。此外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加上律师与被害人积极沟通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特别提醒:任何案件都有不同之处,没有绝对的可比性,每个案件的判决都与很多因素有关,以上判决只代表该案不代表其它。

 



分享到:

联系方式 CONTACT US

陈律师电话:138 1988 4800 (手机-微信,同号)

专业律师团队,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用我们的专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邮件:Lawyer0574@126.com

地址:宁波市火车南站·北广场旁 ·维也纳酒店(火车站店)内7楼

浙ICP备09015095号 

请扫二维码
加陈群律师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