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土地的问题

陈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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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一个土地的问题
名 称: 毛毛 邮 箱: 543980927@163.com
问 题: 我家于1989年在我所在的村里开办养猪场,当时政府鼓励老百姓进行养殖,村里的土地免费给我们使用,我们就在村里建起了猪舍,地基都是自己铺的,到2006年因政府出台一绿色环保政策,不在河边进行养殖将给予补助,我们响应了政策不再养猪,而村里却将这笔由政府发放的补助费扣着不给我们,说要解决好地基问题再给我们,村里说原先政府是鼓励养殖才免费给我们使用土地的,现在我们不养猪了,土地就得归还村里,不然就得叫我们付土地出租费!请问:村里扣着我们的补助费是合法的吗?我们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是否一定要交这个“土地出租费”?(注:我们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且在开办养猪场之前我们并没有和村里签定什么协议)(2009-12-14)
回 复: 个人观点:补助费是要付的,至于土地租赁费,因为没有约定过,之前也没有付过,所以不用交这个“土地出租费” (20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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